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:
为进一步加强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,提升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水平,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,根据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第141号令),决定开展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能力验证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单位
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,取得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见证取样资质的检测机构。
二、能力验证项目
本次能力验证的项目: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。
三、时间安排
(一)样品发放时间:2021年9月25日。样品将统一邮寄到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。
(二)样品领取时间:2021年9月27日。各检测机构到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领取样品。
(三)试验时间:2021年9月28日。各检测机构在9:00~11:00时间段进行试验,同步录制试验视频并刻录光盘。
(四)上报时间:2021年9月29日。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辖区内全部能力验证试验资料汇总后,通过顺丰快递到付方式邮寄到指定地址(详见包装箱)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做好样品确认,保证样品合规。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样品后,应在快递员现场见证下打开快递包装箱,按照当地检测机构数量核对样品,并检查包装完好性及标识完整性,确认无误后当场填写《2021年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能力验证样品确认单》(附件3),填写完成后交顺丰快递员回收。如发现样品有损坏或其他异常情况,请及时与省厅联系。
(二)严格试验程序,及时报送结果。各检测机构统一在9月28日上午9:00~11:00严格依据《2021年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》(附件1)要求,进行能力验证试验,并按作业指导书要求完成试验自动采集曲线截图、试验过程视频拍摄保存和《2021年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》(附件2)的填报,28日下午17:00前将纸质截图、光盘连同盖章后的结果报告单和《2021年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能力验证收到样品确认函》(附件4)报送至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。
(三)认真核对资料,确保内容齐全。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将辖区全部能力验证试验资料汇总、核对后,于2021年9月29日前通过顺丰快递到付方式邮寄到指定地址(详见包装箱)。
(四)认真组织实施,强化工作落实。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,切实做好各自辖区能力验证工作的组织实施,保证能力验证工作严格按程序、规定时间完成。对无故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及不按规定时间完成试验的检测机构,一律按不合格处理。
五、能力验证费用
本次能力验证项目的费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。能力验证不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,需参加第二次能力验证。
联系人:张浚泉,联系电话:053186195352。
附件1:2021年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.docx
附件2:2021年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.docx
附件3:2021年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能力验证样品确认单.docx
附件4:2021年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能力验证收到样品确认函.docx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1年9月7日
http://zjt.shandong.gov.cn/art/2021/9/10/art_102884_10296797.html